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房屋出了质量问题,检测费用应当由谁来买单?
业主在占有、使用房屋时,认为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并选择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房屋质量,因此产生的检测费用,是应当业主支付还是开发商支付呢?
网友咨询:
房子出了质量问题,请相关部门的检测费应该由谁来买单?业主还是开发商?
湖南骄阳(永州)律师事务所魏绍辉律师解答:
这个问题应该由业主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谁主张检测就由谁来买单。但是经过检测却属于质量问题,业主就可以向开发商所求检测费如果开发商拒不给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负有交付质量良好的房屋的义务,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业主主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举出相应的证据以证明其主张,因此检测费用应当业主支付。在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并不能认定开发商违约,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要求开发商支付。检测结果认定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业主有权依照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交付质量良好的房屋的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修理房屋并支付因此产生的损失,即检测费用等。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魏绍辉律师解析:
常见的违约方式:
1、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最早来源于英国法庭的判例,即1853年奥彻斯特诉戴纳特尔案。后被英美法系国家广泛采纳,并形成一项制度。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可以看出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两种形式,且守约方有选择权,可以积极要求赔偿,也可消极等待。
2、不履行。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从不履行的原因看,既可能是当事人虽然能够履行但是拒绝履行,也可能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3、迟延履行。即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在合同未定履行期限时,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接受履行。
4、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一般所谓的履行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形。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另外,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履行方式和地点而履行债务的行为,主要包括部分履行行为、履行方式不适当、履行地点不适当、其他违反附随义务的行为。这些也应当属于不适当履行。
魏绍辉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擅长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建筑房地产、刑事辨护等,经验丰富,认真负责,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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