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绑架罪可否申请假释?
假释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项司法制度,是指在服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前进行释放的,提前释放后不需要在监狱里面服刑,那么绑架罪能不能假释?
网友咨询:
我朋友07年因绑架被判10年有期徒刑,服刑2年期间表现很好认真悔过。我看到刑法81条上规定绑架罪等暴力犯罪处10年以上不得假释,正好10年能申请假释吗?达到什么条件可以申请?
广东诚博律师事务所杨武律师解答:
绑架罪等暴力犯罪10年以上不得假释,参见《刑法》第99条: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你的朋友不能适用假释的规定,但是可以争取减刑。
《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杨武律师解析:
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绑架行为,不论最后勒索财物的目的是否实现,均为既遂。
我国的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绑架罪是行为犯,只要完成绑架行为即为既遂,勒索财物的目的或者其他目的,对于本罪来说,是一种超过的主观要素。
从犯罪既遂的类型分析,通说有“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等。所谓“行为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不论结果是否发生,即构成犯罪既遂。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从法条可以看出,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以扣押人质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式绑架他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只要是以索财为目的,实施绑架被害人,使被害者的人身权利被侵害,即被害人被劫持并被行为人实际上控制,就应以绑架罪的既遂论处。如果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者他人的及时进行解救等客观原因,使绑架没有得逞而未实际控制被害人的,则是绑架罪的未遂。
杨武律师本人系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深圳市从事了八年刑警工作。2003年成为专职律师,至今累积了18年的办案经验。精通各类刑事案件、民商事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等诉讼及非诉讼案件!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