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入股朋友公司,朋友代持股份是否合法?
股份代持是指实际股东指定相关人士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股权控制的行为。对实际股东来说节约了自身时间,但遇到心怀不轨的名义股东则会面临着相应的风险。那么入股朋友公司,朋友代持股份是否合法?
网友咨询:
我出资入股一个朋友的公司,但是由于第三方投资公司的要求,要朋友必须持有55%的股份,所以我出资的4%股权(现在我只出资,尚未进入工商的股东名单),得他代持。请问朋友代持股份是否合法?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蒲思恒律师解答:
股份代持是合法的。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
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蒲思恒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利。面对各种诱惑,显名股东很可能违反股权代持协议之约定,侵害隐名股东利益,其主要情形包括:
(1)名义股东不向隐名股东转交投资收益;
(2)名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协商);
(3)显名股东擅自处置股权(转让、质押),等等。
在股份代持结构之下,股份登记在显名股东名下,其在法律上将被视为显名股东的财产。如果有第三人(主要是显名股东的债权人)获得针对显名股东的法院生效判决,该第三人极可能提出针对代持股份的执行请求。
在这种情形下,隐名股东能否以其系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抗该第三人的执行请求(提出执行异议)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
蒲思恒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执业三年,担任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在公司法务、经济纠纷等方面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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