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不配合理赔怎么办?
很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本来就够倒霉恼火的了,可偏偏对方还不配合处理!电话不接!躲避不见!纯粹是一副泼皮无赖的嘴脸!那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不配合理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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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不配合理赔怎么办?
山西华瑞律师事务所穆鹏祥律师解答:
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如果有伤者,先治疗,治疗费用方面,负全责一方如果不垫付,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要求其垫付医疗费,当然,这些措施仍然无效,只好自己先行垫付治疗了。
待伤者病情稳定,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山西华瑞律师事务所穆鹏祥律师解析: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其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交通事故中的少数受害人在起诉时,喜欢“漫天要价”,不考虑法律的具体规定,将应当赔的和不应当赔的一并列在民事诉状中。甚至认为,自己“坐地起价”,就是为了应对肇事方“就地还钱”和“随意砍价”,“漫天要价”是为了给以后可能出现的调解留出“讨价还价”的空间,否则,对自己不利,对谈判不利。
首先不管对方是怎么样的态度都不会影响交警部门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的,当确认对方负全责但是根本又不配合处理的时候,就应该抓紧时间携带相关的材料提起民事诉讼。而且有些情况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是涉及到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处不处理不是对方有资格能够选择的。
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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