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知识产权 >> 专利出质人享有哪些义务,专利出质人的义务是什么?
专利是发明创造人及其专利受让人对特地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而专利权人就是专利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那么专利出质人享有哪些义务,专利出质人的义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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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出质人享有哪些义务,专利出质人的义务是什么?
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梁晓燕律师解答:
专利出质人的义务是:
1、不能再将专利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2、向质权人交付专利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3、办理出质登记;
4、出质人享有的权利是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梁晓燕律师解析:
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性的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或者许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项权利体现了专利权的排他性,是专利权最重要的方面。
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1)产品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享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权利;
(2)方法发明:专利权人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外观设计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亦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梁晓燕律师为商事法律领域优秀律师,担任多家全国知名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梁律师从事专职法律服务多年,思维缜密,思路开阔。在执业过程中一贯坚持“诚信服务,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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