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企业并购可以分为哪些形式,企业并购的形式有哪些?
并购作为公司金融的终极体现形式,是公司最重要的战略交易。在并购交易中,需同时应用投资、融资、公司治理等诸多公司金融手段,是最复杂的金融交易。那么企业并购可以分为哪些形式,企业并购的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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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可以分为哪些形式,企业并购的形式有哪些?
河北一傲律师事务所田锦帅律师解答:
(一)企业并购从行业角度划分,可将其分为以下三类:
1、横向并购。
2、纵向并购。
3、混合并购。
(二)按企业并购的付款方式划分,并购可分为以下多种方式:
1、用现金购买资产。
2、用现金购买股票。
3、以股票购买资产。
4、用股票交换股票。
5、债权转股权方式。
6、间接控股。
7、承债式并购。
8、无偿划拨。
(三)从并购企业的行为来划分,可以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
根据《公司法》第172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河北一傲律师事务所田锦帅律师解析:
按照并购双方所处行业相关性,企业并购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1.横向并购,是指生产同类产品或生产工艺相近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实质上是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
2.纵向并购,指与企业的供应商或客户的合并,即优势企业将同本企业生产紧密相关的生产、营销企业并购过来,形成纵向生产一体化。纵向并购实质上是处于生产同一种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间的并购,并购双方往往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品购买者,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有利于并购后的整合。
3.混合并购,指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中或潜在的客户或供应商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如一个企业为扩大竞争领域而对尚未渗透的地区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进行并购,或对生产和经营与本企业毫无关联度的企业进行的并购。
田锦帅律师,2002年正式执业。现任河北省辛集市律协副会长,执业以来,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和若干重大经济纠纷。至于离婚案件,交通事故案件,普通债权债务纠纷等,都是律师的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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