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股权转让存在什么限制,这些限制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股权转让是公司发展到一定时期都会涉及到。但是不同性质的公司对于股东股权的转让可能会有所不同,我们常知道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式以及股份转让限制就有所不同。并且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也会有一些限制,那么股权转让存在什么限制,这些限制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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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存在什么限制,这些限制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丁月琴律师解答:
股权转让存在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其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丁月琴律师解析:
股权转让应向工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应注意回避一人股东公司的存在,我国《公司法》除了允许国有独资公司、外商独资公司存在外,并没有赋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合法地位。
另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在公司中因居于特殊地位,他们的出资转让从保障全体股东利益,保障公司稳定的角度应要求更为严格一些。
丁月琴律师,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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