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有哪些情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情形是什么?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当事人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具体的持股数额、比例等争议而引发的纠纷。那么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有哪些情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情形是什么?
网友咨询: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有哪些情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情形是什么?
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曹伟律师解答: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包括下列情形:
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2、瑕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
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
《公司法》第31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曹伟律师解析: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具有明确法条予以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如果当事人在目标公司注销后对目标公司存续期间股东资格或股份比例存在争议时,不应再以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作为案由起诉。而是应结合具体案情后再行确定。可以具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原告资格的应包括公司发起人,公司出资人、公司原有股东,公司股份受让人,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或名义出资人(显名股东)。
曹伟律师,全国及上海律师协会会员,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经验丰富,曾获社区优秀法律顾问殊荣。秉持“专业、精确、高效”的办案理念,以细致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个案件,力争做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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