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公司不注销会有什么后果?需要承担责任的是法人还是股东?
公司长期不注销,放任不管企业将会纳入工商非正常运营名单、税务黑名单。 纳入非正常运营名单后仍然不处置,营业执照将会被吊销。 法人将不可以担当新公司的法人、高管、股东,想在新公司担当股东、高管,需求先进行税务项目处置,进入诚信名单后才可以。
网友咨询:
我在去年年底于朋友合作开了家网络公司,但现在因为某些原因经营不下去了,准备注销,但注销很麻烦,所以就想咨询下如果不去注销也不保税,最后会怎么样?
还有我们公司是合资的,法人是我那朋友,但注册的时候我也是个股东,那这样的话最后承担责任的是法人还是我啊?
北京昶正律师事务所邵海雁律师解答:
公司不注销的后果是怎样
第一,公司歇业后未办理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虽办理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
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二,如果公司不正常注销,也不按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将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之法定代表人、股东将被工商局列入监控黑名单,在三年内无法再注册公司;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从法理角度来说,公司的注销是有很多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一般来说,属于下列原因之一的,应该在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资深律师,办理过数百起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擅长债权债务,金融证券,婚姻继承,建筑工程,房地产纠纷等,丰富刑辩经验,多家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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