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爱狗志愿者撞停运狗车发生事故责任如何判定?
这种行为不仅应当被谴责,更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明确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界限,确立不可动摇的法律标准。在高速公路上强行撞停正在行驶的大货车,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而该行为具体涉嫌的是一个较为少见的罪名,破坏交通工具罪。
在高速公路上强行撞停正在行驶的大货车,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而该行为具体涉嫌的是一个较为少见的罪名,破坏交通工具罪。
而被破坏的车辆是否真的达到了毁坏的程度,从法律角度是犯罪既遂的后果,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不要求既遂这一条件,只要做出此种行为即构成犯罪,所以本案中“志愿者”已经成为了犯罪嫌疑人。
网友表示:
打着爱狗的幌子,干着伤天害理的事!必须能严肃处理,这么严重的社会危害,弄了一次放过他们,还会有下一次。出现意外,那可是人命啊,不出现意外,那他们也是公然危害社会安全以及拦路抢劫啊!下次是不是还会有爱钱人士,爱猪人士,爱老鼠人事。
你知道一年中国有多少人死于狂犬病?你知道其实很多国家都已经没有狂犬病了?那为什么你们还要这样没有理智的爱狗?多少小孩、老人、死于狗的嘴下……所以,我觉得爱狗要有尺度,要有理智,不要比狗还疯狂,这样的人和疯狗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危害公共安全安全吗?从照片上看引起了堵车了,你知道高速上这样的堵车容易引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吗,十车连撞都有可能,首先作为驾驶员我杀了小车驾驶员的心都有,你爱狗不关我们的事,你把狗当成自己爸妈养也和我们没关系,但是请你不要拿全体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来换你“爹妈”的生命,你知道你的爹妈性命有可能用多少鲜活的生命和多少家庭的悲哀换来的吗?多少家庭是你这次救爹妈行动的受害者吗?然后货车拉狗违反哪条法律了?就算货车拉的是毒品也是不能这么逼停……支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所谓的爱狗人士,开小车的驾驶员就没资格开车,终身禁驾。
自己都不爱自己的生命,不爱人类的生命,却去爱狗的生命。你可以不爱自己的生命,不爱人类的生命,但你不能为了狗的生命而危害他人的生命,这种人属于把狗的生命看得比人的生命重要,他们身上有了狗性,没了人性。
这些假爱狗人士。违反道德。违反法律。在高速路违反安全道德。这些人应该重惩。重罚。流浪狗伤害了多少儿童。这些爱狗人士和人贩子没有区别。救下狗来伤害儿童。不是吗。
不好意思,中国有《动物保护法》,保护的是珍稀动物,而不是你所说的《小动物保护法》。 这就像佛家和我们红尘中人,佛家你可以爱你的动物,我们可以吃我们的肉,互不干涉,大家都没错。但如果佛家干涉我们吃肉,甚至以违法犯罪的方式干涉,那就是佛家的不对了。 同理,你可以爱你的狗,别人可以吃他的狗肉,互不干沙,大家也都没错。但你却干涉别人吃狗肉,甚至以违法犯罪的方式去干涉,那就是你爱狗人士的不对了。 别扯什么偷狗贩狗,这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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