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搭车人对醉驾造成的交通事故,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那么,搭车人对醉驾造成的交通事故,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
网友咨询:和某明知顾某喝了酒,还搭乘他开的车出外办事,结果顾某驾驶的小客车在公路上与侯某驾驶的车主为某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客车发生碰撞。小客车的右前部和右侧与大客车的前侧接触,两车损坏,司机顾某与小客车内的乘客和某受伤。交通支队认定顾某对此交通事故负全责。原告和某将司机顾某以及某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司机侯某告到了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给付其因车祸所花去的医疗费等费用?
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朱杰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法律不保护自甘冒险者的人身权利,除非其所受损害另有其他原因介人,如他人未尽到应尽的保护义务或其他义务。因此本案中和某对于自己明知驾驶员醉酒仍然搭乘其车所造成的损害,无权主张全部赔偿。但是驾驶员有保护乘客人身安全的义务,无论乘客是有偿乘车还是无偿的搭乘人。本案司机顾某因酒后驾车与大客车相撞造成搭乘人身体损害,并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其没有尽到保护义务,并且对此存有过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搭车人对醉驾造成的交通事故可能有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朱杰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从事律师之前已经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对合同,人身损害及财产方面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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