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受疫情影响,抵押人、质押人不能履行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金融机构该怎么处理
受疫情影响,抵押人、质押人不能履行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金融机构的处理是:
1.首先,应判断是否构成不可抗力,以及不可抗力是否影响抵押人、质押人履行义务,如抵押人或质押人属于肺炎患者、疑似肺炎患者以及被隔离对象等情形,或者因政府或有关部门为防治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抵押人、质押人无法履行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的, 属于因不可抗力影响抵押人、质押人履行义务。如不存在前述情况,则不属于因疫情影响抵押人、质押人履行义务。
2.其次,要判断疫情是否发生在抵押人、质押人迟延履行之前还是之后,如疫情是发生在抵押人、质押人迟延履行之前,则抵押人、质押人有可能可援引不可抗力主张免责,金融机构不可主张抵押人、质押人违约。但是,金融机构可在疫情影响抵押人、质押人履约的因素消除后要求抵押人、质押人履约;如疫情是发生在迟延履行之后,则抵押人、质押人构成违约,应按违约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