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开车将他人撞倒被判同等责任,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根据受害人、肇事方或者其他知悉事故发生的路人的报警,进行初步调查,勘察事故现场。如果事故较小,当事人对事故事实争议不大,且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交警会当场作出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即时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定损后修理车辆,互赔损失。事故就处理完毕了。
网友咨询:
你好,我近期在开车时出了一起车祸,将对方撞伤。由于对方骑车横穿马路,交警判同等责任。我保的是全险,这样在强险之外的商业险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另外调解协议签过后对方要求赔偿时我怎么办?
重庆津台律师事务所唐小平律师解答:
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的方式是双方使用自己的强制保险进行赔偿,如果强制保险不足以赔偿,多余的部分,另一方赔偿50%,如果双方都有保险,则承担自己的50%。你可以用保险公司来赔偿。
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由另一方赔偿机动车损失的50%,另一方自己承担50%,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损失。机动车第一方应当采用强险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超额部分分别承担50%。
唐小平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律师处理案件思路不拘一格,着重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代理方案力求可行性或可操作性,始终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为执业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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