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责任怎样认定?
我国的《道路交通法》规定,道路是指公路与城市道路的公共道路,然而住宅小区是不属于法定“道路”范围之内的,那么小区内发生撞车责任怎样认定?
网友咨询:
小区内发生撞车责任怎样认定?
朱群群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在小区内发生碰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在实际生活中,应当区分封闭住宅小区和非封闭管理的小区。
首先,如果您居住的是非封闭住宅小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即属于道路的范畴,符合此种情形的非封闭住宅小区内发生的车辆碰撞属于交通事故。
其次,若您居住的是封闭管理的小区,这种小区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或按照严格登记制度通行的场所,小区里面的道路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规定的道路范畴内,因此发生的事故不属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车辆在法定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而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在此范围内发生事故,交管部门只要接到报案,也会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该事故双方只能选择按一般侵权责任事故来处理,同时沈先生还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让理赔员尽可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勘察,为保险理赔做好准备。如果双方自行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向所在地居委会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处理。如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朱群群律师补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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