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对方全责,快速理赔后不给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造成人身伤害的可以做 伤残鉴定 ,造成财产损失的(一般是车辆损失)的同样可以做鉴定。
网友咨询:
对方全责快速理赔后不给钱怎么办?我车被撞对方全责走快速理赔没出警保险公司定埙1个多月了对方就是不给钱怎么办?谢谢。
福建汇德(厦门)律师事务所刘巧慧律师解答:
可以再次与对方进行协商沟通。协商调解不成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了。另外,为了保证胜诉后,判决能得到顺利执行,可以在起诉前或诉讼时,申请对对方的车辆或存款等财产进行保全(冻结或查封)。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赔偿诉讼中,本方负有举证的责任,如果能提供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一般能得到法庭的支持。
刘巧慧律师普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民事诉讼法》
1、诉讼保全,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诉前保全,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现为福建汇德(厦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买卖合同、借贷合同等各类合同纠纷、工程地产、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公司法务等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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