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为了方便保险理赔应如何处理?
近年来交通事故总数呈现增多趋势,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处理呢?《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网友咨询:
本人是刚领出驾驶证的新手,想问问老车手们,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造成了自己车辆和对方车辆的轻微,那么为了能够方便将来保险理赔,出车祸以后,应该如何处理?如果不小心,只是由于驾驶不慎,将车撞了(比如撞树了)那又该怎么处理?
湖北驰纵律师事务所王争光律师解答:
1、出事故后,应该首先保护现场,然后报警,报自己的保险公司,之后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等候交警来处理。若在高速路上,肯定不能站在原地等候,要去安全地带。
2、关于赔偿事宜,可双方协商,也可由交警认定责任,调解或到法院起诉解决。
3、主要赔偿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承担,超出部分或未上保险的由车主或司机承担。
王争光律师解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硕士,专业深厚,工作作风严谨,待人坦诚豁达。在从事律师的历程中,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厚的文字组织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经验丰富,人脉资源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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