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公司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赔偿金应该怎么支付?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若违反法的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网友咨询:
与单位合同签订5年,至19年8月底到期,已在公司工作4年,公司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日期为18年7月底,并在6月底进行书面通知。本人工作无过错。请问公司赔偿金应该怎么支付?付几个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谢增阳律师解答:
您好,需要参考公司出具的解除原因是什么,如果存在法定解除原因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应按照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你工作四年则应支付相当于四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公司没有法定的解除原因,属于违法解除,则应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经济赔偿金,即相当于八个月的工资。以上为一般情况,具体情况不同可能会有差异。
谢增阳律师解析:
1、若公司确定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可以按照年度月平均工资*10+代通金(1个月)给补偿金你。
2、若公司不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而是以此为借口,就是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谢增阳律师普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