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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时债权人的权利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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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时债权人的权利的保护方法如下:

1、债务清偿方案确认权;

2、补充申报债权与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3、债权异议核定与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权;

4、债权申报权;

5、更换清算组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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