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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债权债务能否转给股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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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债权债务可以转给股东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企业在注销清算时,与债权人和股东协商同意的,可以将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股东,债权人转让债权的,需要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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