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视频>> 未成年人酿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谁承担
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中要承担责任的,因为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其民事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赔偿责任。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自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财产损失赔偿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