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视频>> 离婚调解协议书能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王帆
离婚调解协议书不能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一种,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诉程序。
并非所有的调解协议都能够申请司法确认。法律规定有几类纠纷不能申请司法确认,如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再如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等等。像离婚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或者可能涉及到物权的确权,这些都不能进行司法确认。
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
第一、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双方在有关组织下调解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然后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离婚,在法院的调解下取得离婚的民事调解书或者取得准许离婚的民事判决书。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或者不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二)确认身份关系的;
(三)确认收养关系的;
(四)确认婚姻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