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视频>> 侵犯他人计算机系统的犯罪罪名有哪些
一、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有: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4、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5、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6、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7、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设立是出于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特殊保护。只有侵入这些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才构成犯罪。对侵入其他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以本罪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