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视频>>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可以处分其所继承的财产吗?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夫妻任何一方死亡,另一方均有再婚的权利。原因在于,自然人死亡的,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其他人与其的身份关系也宣告终止。因此,夫妻关系随着一方的死亡也就消灭了,在世一方有权再婚,与其他人缔结新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其次,在世的配偶一方不论是否再婚,都有权处分自己继承取得的财产。继承的遗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在法律上而言都是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所有人均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
再次,如果在世配偶一方再婚,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继承所获得的财产。这里的处分,既可以是转移占有、抛弃,也可以是赠与、出售,甚至销毁。
总之,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处分。最后,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干涉。不论是再婚者的子女、公婆或者岳父母、兄弟姐妹,或者其他姻亲、血亲,以及其他家族人员等,都不得干涉。所谓干涉就是施加影响力,包括阻止、破坏、阻扰。
因此,对于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继承的财产任何人均无权干涉,其自身享有独立的处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