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视频>> 家庭成员包含哪些范围?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是以具有共同祖先为特征的亲属关系。
血亲又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直系血亲是指有直系关系的亲属,是与自己同一血缘的亲属;而亲兄弟姐妹、表亲、堂亲、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旁系血亲。
姻亲是指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即由于结婚使男女一方与对方亲属所形成的亲属关系。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