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视频>> 养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能否继承养父母或者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财产?
养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能继承养父母或者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财产。
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判断“扶养关系”的存在,客观上要求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供养、照顾以及关爱继父母,主观上要求有继续双方扶养关系的意图,即要求主客观两个要件。继父母子女关系确定时子女是否成年、继父母与生父母之间婚姻关系存续状态均不成为阻碍扶养关系认定的因素。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可以从扶养人与被扶养人是否共同生活进行区分,再结合经济供养、扶养时间、扶助情况、丧葬事宜等方面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