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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索赔行为构成敲诈勒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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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索赔的行为一般不构成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罪必须具有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的目的,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对实施对象没有权利要求时,其索要钱财没有任何权利依据,那么可认定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对实施对象具有权利要求即行为人索要钱财具有正当的权利依据,一般情况下就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非法占有,即使索要的数额过高,一般也以维权过当处理。

敲诈勒索罪的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苑海森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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