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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考试时间安排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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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考试时间安排规则: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受理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的时间为排序时间;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排序时间;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用户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排序时间;

4、同时符合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以最近时间为排序时间。

注:排名在前面的优先安排考试。系统安排完。

按照教学大纲规定,学时是累计计算,每个学员的理论培训时间每天最多可签4个学时,超过4个学时的同样按4个学时计算,不够4个学时的以签到时间到签退时间有多少算多少。

科目一考试:必须签够12个学时、学时提交审核后,方可预约科目一考试。

科目二考试:必须签够理论2个学时,模拟驾驶3个学时,实操21个学时。学时提交审核后,方可预约科目二考试。

科目三考试:必须签够理论16个学时,模拟驾驶4个学时,实操20个学时。学时提交审核后,方可预约科目三考试。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二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第二十四条

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刘勇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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