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视频>> 摩托车年审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摩托车年审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属于延缓检验的机动车在本年度第一次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还需提交《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表》。
摩托车年审的流程:
第一步:办理检车手续,出示行驶证,同时工作人员核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二步:检验摩托车
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规定:
1、进行车辆唯一性检查:核查摩托车号牌号码和分类、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驱动电机号码、车身颜色和车辆外形(车辆外观检查包括车身外观、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轮胎及号牌/号牌板);
2、底盘动态检验:在行驶状态下,定性地判断机动车的转向、传动、制动、仪表和指示器是否符合运行安全要求;
3、仪器设备检验:空载制动率、前照灯远光发光强度。
第三步: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摩托车,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