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股权纠纷律师普法视频>> 股权质押有担保期限吗
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债权人成为质权人,对出质的财产享有质权。
法律规定,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主债权存在,质权也同时存在。因此,质押合同不需要约定质押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