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视频>> 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是指哪些人
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指的是第一顺序监护人和第二顺序监护人。
第一顺序监护人是父母,第二顺序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在第一顺序监护人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时,可以由第二顺序监护人作为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四、没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