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抵押担保律师普法视频>> 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是什么
同一动产上有三种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三类物权受偿的先后顺序是:留置权优先于质权,质权优先于抵押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