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青浦区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视频>> 教师丧葬费新规定是怎么样的

教师丧葬费新规定是怎么样的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
您还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助理,进一步咨询
视频详情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

教师丧葬费一般按当地年度职工月平均公司4个月的标准执行,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一般为3000到4000左右。

丧葬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均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刘勇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0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