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融资借款律师普法视频>> 对书写借条注意事项的提醒
写借条要注意下列事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