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融资借款律师普法视频>> 哪些借条是无效的
1.用于非法用途的借条无效,即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2.趁人之危或逼迫签下的借条无效;
3.没有实际支付的借条无效;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借条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