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融资借款律师普法视频>> 借款合同中约定利息不明确如何处理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如果起诉后出借方主张有口头约定利息的情况,出借方则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如果出借一方能提供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则应当认为双方是有利息约定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或者对于利息的约定难以查清,则视为利息约定不明,此时就不需要支付利息。但是在借款期间没有约定利息,并不影响出借方要求借款方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