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学生乘坐校车回家途中受伤,校车公司应否担责?
学校作为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生活场所,安全责任重大,学校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牵动着全社会的神经。实践中,不少交通运输公司推出了校车服务,由所在学校向学生家长代收一定费用,由学校出面与交通运输公司签订合同,按约定完成对学生的接送任务,但实践中在运送学生途中会出现一些学生受到伤害的事件。
网友咨询:
学生乘坐校车回家途中受伤,校车公司应否担责?
律师解答:
视情况而定。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期限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并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校车运送学生属于定制式运输,一旦出现学生受到伤害,对于承运人要按照《民法典》关于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的规定,适用严格责任,除非学生自身健康原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承运人才可以免责,其他情形都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律师补充:
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学生家长要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职责,教育孩子遵守乘车秩序,系好安全带,不随意站立和走动,不把头和身体伸出窗外,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害。广大驾乘人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确保学生的安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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