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政诉讼 >> 行政裁量权是什么意思?
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处罚,给予何种处罚的权力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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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量权是什么意思?
律师解答:
行政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基于法理或事理对某些事件所做的酌量处理的行为的权力,即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包括在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遵守下列一般规则:
(一)符合法律目的;
(二)平等对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偏私、不歧视;
(三)考虑相关事实因素和法律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四)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必要,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的、选择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不得与所保护的法定利益显失均衡;
(五)除法律依据和客观情况变化外,处理相同行政事务的决定应当与以往依法作出的决定基本相同。
律师补充:
行政裁量权基准,简称行政裁量基准,是指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
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管理要于法于规有据,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行政执法事项、条件、程序、种类、幅度的规定,做到相互衔接,确保法制的统一性、系统性和完整性。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设定和管理的基本点是“规范”,而不是对法律法规规章等原则要求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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