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医疗纠纷 >> 男子住院一个月花费54万病亡,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办?
冲着名气,34岁独生子转院湘雅二医院做手术,在重症监护室22天病重不治身亡,陈女士带着遗孙艰难维权两年多。湖南省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医院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湘雅二院否认延误治疗,陈女士已将医院起诉要求追责。
发生医疗事故什么部门受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0条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也就是说,对于当事人的同一诉求,卫健委和法院原则上不能同时受理,但因为本案属于医疗事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也可能仅属于民事纠纷,因此两者解决的问题不相同,此时法院与卫建委可同时受理。
以下两种情形患者可以直接告医生本人,第一,个体开业医生。根据法律规的,在涉及个体诊所的医疗纠纷案件中,诊所的开办医生本人就是该个体诊所的业主及适格被告。第二,非法行医的可以告医生。根本不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则有可能成为此类案件的被告。
解决医疗纠纷都有哪些途径?
想要解决医疗纠纷主要有以下四种途径:
1、双方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2、行政调解。已确定为医疗纠纷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诉讼: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在诉讼过程中证据就是关键,具体来说,患者要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2、病历资料复印件;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5、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6、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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