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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网友咨询:
怎样进行建筑工程质量认定?
律师解答:
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是指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运用建设工程相关理论和技术标准对有质量争议的工程进行调查、勘验、检测、分析、复核、验算、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的活动。包括:质量问题是否存在,属于哪种性质的质量问题,影响大小如何,是否在保修范围,是否需要修复,修复方法有哪几种,最为经济、合理的是哪一种,修复方案需要花费多少造价等。
工程质量鉴定必须经过现场勘验环节,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的认定、取样、检测、计算等更需要注重当事人的参与。工程质量鉴定无须经过征求意见稿,可直接出具正式报告。
工程质量鉴定意见中较为常见的结果是:虽然有建筑通病、外观缺陷应予修复,但修复后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某些材料、构件等经检测不合格;建设工程质量虽然不符合原设计要求,但不影响结构安全性,对利用价值影响不大。
律师补充: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1)承包人明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指令存在问题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而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继续施工的;(2)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没有进行必要的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然使用的;(3)对发包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承包人不予拒绝而进行施工的。前述情形下,因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拒绝修复、在合理期限内不能修复或者发包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另行委托他人修复后要求承包人承担合理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由承包人修复,并另行委托他人修复的,承包人承担的修复费用以由其自行修复所需的合理费用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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