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交通事故 >>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确定管辖地?
若当事人想要就遇到的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要先确定好交通事故管辖法院,因为我国不同的法院对不同的案件拥有管辖权,法院找不对,那么案件就有可能不会被受理。那么,交通事故处理如何确定管辖地呢?
(一)地域管辖。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说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来划分交通事故处理权限和分工的制度。
(二)移送管辖。交通事故处理移送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在受理交通事故以后,发现自己对该交通事故并无管辖权,依法将交通事故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制度。
(三)指定管辖。交通事故制定管辖,是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裁定的方式指定其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某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行使管辖权的制度。
(四)管辖权转移。交通事故处理管辖权转移,是指依据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决定活同意,将交通事故的管辖权从原来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转移至无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无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此而取得管辖权的制度。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是多久呢?
1、暂扣车辆。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肇事车辆,期限为20日,经上级批准可延长20日。
2、尸体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或鉴定后,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经上级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30日,必要时可延长15日。
二、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的情形有哪些?
(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非机动车或行人进入高速公路造成的自身损害。高速公路是封闭的机动车高速运行道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如果非机动车或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与机动车相撞,所受损害应自己负责。
交通事故中的纠纷,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围绕后面的赔偿问题展开的,作为受伤的一方,肯定想要更多的获得赔偿,但就肇事一方而已,肯定就是赔偿的越少对自己就是越有利的。于是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需要先确定管辖法院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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