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什么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像我们生活中的买卖行为、租房子的租赁行为、立遗嘱的行为、结婚离婚行为都属于民事法律行为。那么什么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什么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有瑕疵,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后自始无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
1、行为人基于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系可撤销的;
2、行为人被相对人或者第三人欺诈而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系可撤销的;
3、行为人被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4、相对人乘人之危,对行为人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二、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上就是“什么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内容,法律规定了四种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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