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借车给朋友,发生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问题?
车辆是重要的交通工具,在生活中,或多或少地会遇到朋友向自己借车的情况,许多人碍于情面不好拒绝。那么,借车给朋友,发生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问题?
1、如果出借人基于出借车辆而从借用人处受益的,按照运行利益分配基准,出借人一般应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所有人指令驾驶员为其朋友无偿搬运物品的,经济利益归朋友所有的事故主体。这种情形下谁是责任主体,理论界也有争议。
3、对于与机动辆所有人和承租人都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擅自驾车的事故主体。应当从是否系有偿使用、是否长期使用、连续使用以及对车辆管理支配权和运行受益权等方面诸因素综合判断。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什么?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二、所有人有过错有哪几种情形?
1、车辆本身具有瑕疵(如刹车失灵)而所有人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在车辆具有瑕疵时,所有人本来不应该将其交付给买受人使用,如果在交付时,未尽到告知的义务。
2、使用人不具有驾驶资格而所有人没有审查。在使用人没有驾驶资格时,实际上给受害人带来极大的危险。
3、使用人具有醉酒等情形而所有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
4、所有人未将机动车特殊的使用性能告知使用人。
因为机动车虽属于危险的交通工具,但危险源主要产生于使用者的驾驶行为而非机动车本身,因此机动车实际驾驶人应对事故承担主要的责任,车辆实际所有人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如车主没有承保交强险,车主应首先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与国家设立强制责任险和侵权责任法的精神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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