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公司法务 >> 公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担保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履行保证责任。因此公司不能随便的对外或帮管理人员提供担保。那么,公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呢?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一、公司为股东担保的效力是什么?
第一、公司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有权决定以公司财产为其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在公司章程或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为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根据高院判例推论,公司董事会应有权决定对股东提供担保。
第三、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无明确授权的情况下,目前最高法院判例认为董事会无权决定对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的担保。
第四、公司对股东的担保无效时,公司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责任范围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公司担保书担保范围是什么?
1、保证被担保人严格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贵公司规章制度;
2、保证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履行职务或工作期间,不以盗窃、商业侵占、挪用公司资金、收受贿赂等任何手段侵犯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利益,不做有损于贵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事;
3、保证被担保人不出资经营或不从事与贵公司相同或相似的营业,不做任何兼职工作; (四) 保证被担保人严格保守贵公司营销网络、工艺、技术等商业秘密;
4、保证被担保人对因其工作失职、渎职、失职以及损毁公司财物而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时赔偿;
5、保证被担保人在因离职以前向贵公司移交有关的业务、帐务和相关资料,并办理贵公司规定的一切相关手续;
6、保证被担保人在因任何原因离职以前,清理完结其经办的相关客户全部拖欠货款或其他形式的债务,如未能及时足额清结,应与工作交接人列明交结明细,交接清楚。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要对他人或者是其他企业进行相关的担保的话,首先是要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才能够进行同意的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同意才能够为他人进行担保。因为为他人进行担保是有一定的相关风险的所,所以不能够随意擅自进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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