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业交流 >> 口头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的形式有书面和口头和其他形式。口头合同不具有书面合同一般较强的法律效力,但也仍然是合同订立的一种形式,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
口头协议,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因为没有外在的表现形式,一般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即口头合同如无特殊约定,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并生效,如双方对合同生效约定了具体的条件或期限,则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生效。
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合同相对方也可以通过口头告知,所以口头解除合同也是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不能解除。
虽说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买卖双方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标的额较大的合同的履行合同容易发生争议,建议务必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正式合同,保留证据,以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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