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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2024年11月29日 法妞问答律师

  随着共享单车在全国各大城市迅速铺开,“共享经济”的概念迅速普及,共享汽车也随之悄然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网友咨询:

  “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律师解答:

  共享汽车出了事故,责任的承担主要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处理共享汽车事故责任应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包括事故责任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过错以及产品缺陷等因素。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事故是由于共享汽车驾驶员的过错造成的,那么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事故是由于其他车辆的过错造成的,那么其他车辆的驾驶员或车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事故责任无法明确划分,或者存在多方责任,那么各方应根据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律师补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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