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政诉讼 >> 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网友咨询:
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
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律师补充:
法制审核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及时审核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法律用语使用规范。法制机构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或者滥用职权,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违法事实是否成立、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是否准确、完整;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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