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交通事故 >> 适用简易程序的水上交通事故应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水上交通事故,是指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水域环境污染损害的意外事件。
网友咨询:
适用简易程序的水上交通事故应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解答:
适用简易程序的水上交通事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没有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含失踪)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万元;
(二)当事船舶情况、事故经过、事故损失等事实清楚;
(三)海事调查人员通过分析相关证据,可以初步认定当事船舶的责任。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船舶或者船员存在假证、无证等违法行为的;
(二)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
(三)搁浅造成船舶停航7日以上的。
律师补充:
适用简易程序的,海事调查人员应对事故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详细询问,制作询问笔录,并进一步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当事人应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提供船舶及有关设备、人员的证书复印件,相关文书、日志、记录簿复印件,船舶导助航设备相关记录备份等证据。在相关询问、勘查完毕,相关证书、文书等证据收集完成后,海事调查人员应分析事故经过和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简易程序规定》
第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的水上交通事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没有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含失踪)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万元;
(二)当事船舶情况、事故经过、事故损失等事实清楚;
(三)海事调查人员通过分析相关证据,可以初步认定当事船舶的责任。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事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船舶或者船员存在假证、无证等违法行为的;
(二)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
(三)搁浅造成船舶停航7日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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