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业交流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网友咨询: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可以。
一般情况,只有在离婚时法律才支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只有在共有基础丧失的情况下,才能要求分割共有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律师补充: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诉讼中,遇到财产分割纠纷,担心夫妻共同财产被隐瞒、转移,利益受到损害,《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了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未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如下:
(一)如果故意隐匿不申报、申报不实或者伪造债权债务的,法院将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分或不分;
(二)如果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或未申报的,也将视为未如实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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