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网友咨询:
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法律上并不禁止使用格式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律师补充: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以常人能够理解的方式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果合同的内容可以分为若干部分,即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可以独立存在,一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另一部分的效力,那么格式条款的无效,并不等于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的无效。如果格式条款与整个合同条款不可分开,则有关格式条款被宣告无效,整个合同也应当被宣告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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