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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那么,在建工程抵押期限是多久呢?
网友咨询:
在建工程抵押最长期限是多久呢
律师解答:
工程抵押的期限应当是由抵押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的,所以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程抵押一般是指当事人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进行抵押,这种情况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律师补充:
在建工程转让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房屋建设工程转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3)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房屋建设的开发投资总额已经完成25%以上。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并且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可以按照上述程序办理在建工程转让。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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